民国路人甲 第2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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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冯氏不淡定了。
  决定立马写信质问儿子,并要求他尽快回乡完婚。
  两个媳妇见她沉默,撇撇嘴,心里很不高兴,觉得穈哥儿肯定是像那邻村人说的一般,在外面另娶了,另娶也就罢了,怎么能让那个女人先生了孩子呢,而且娶得还是个番婆子,哎哟哟,那生出来的孩子得是什么样啊,难不成也是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的罗刹样么,啧啧,他们胡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,家里有个那样儿的子孙,可真是丢脸哦。
  “娘,我看不如时常请那江家姑娘来家坐坐,一来平息流言,二来也算宽慰人家,证明咱们胡家可没有那退亲的心。”
  大儿媳妇提议道,她的小儿子可马上就要说亲了,这时候可不能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了儿子的亲事。
  冯氏听了觉得有理,不管怎么样,这江家姑娘一定是她儿媳妇,若儿子真做了糊涂事,她更要好好补偿人家了。
  于是,端午这一日冬秀便接到了冯氏的邀请。
  冬秀自己可不大愿意去,这大热天的,根本懒得动弹,要她顶着大太阳,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半天,那可要了她的命了,晒黑了怎么办呀,她前世就是因为不注意防晒,三十岁时脸上就开始长斑长皱纹了。
  虽然这时候拒绝未来婆婆的相邀很不明智,可是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面颊,她还是果断的拒绝了。
  而且她听哥哥说过,那边也是挤挤挨挨的住了一大家子人,家里境况也颇不好,那家的大哥还常年吸食鸦片烟,没钱了便在家里偷摸些器物去典当换钱,这几年逢年过节的家里都有成群的讨债人上门要债呢。
  在冬秀看来,自己可不是什么被耽搁的可怜老姑娘,比起嫁到那家里去做伺候人的小媳妇,最后得知丈夫搞了外遇,她已经觉得很是庆幸了。
  在这么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的时代,冬秀深深觉得,也许一辈子不嫁人未必就不是件好事,特别是像她这样家里人口简单,哥嫂和气,自己又有钱财傍身的女孩子,在家里做个快乐的米虫也很好呀。
  所以任凭吕氏如何训骂捶打她,她只管躲在自己的小院里喝着自制凉茶,品着新鲜瓜果,悠闲自得。
  其实吕氏自己也不大想要女儿过去。
  听说那家里连个帮佣也无,一应活计都要家里人自己上手,冬秀去她家做客,还能袖手坐在一边不成?
  况且她的女儿不说是金樽玉盏里生出来的,可也算是娇生惯养了,从小到大,她连针线也舍不得狠逼她去学,那双小手比豆腐还要细嫩。
  她怎么舍得让她去干那些粗活呢。
  再一个,他两家定亲十多年了,逢年过节也常有礼品往来,这胡家可从来没说过要女儿去她家做客的话。
  一定是因为最近的那个传言。
  难不成那却是真的!
  这胡家做下这样的事情,觉得理亏,所以才来向她家示好了?
  不得不说,这些妇人的脑回路还真是出奇的一致呢。
  反正吕氏觉得,若真是那样子,那就更不能去了,打量着她家好欺负呢,哼!
  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,也不好闹僵了,吕氏到底叫家里下人装了许多绿豆糕、五毒饼、酵面团子,并蜜豆红枣馅儿的粽子,外加两坛好酒、几匹花布,一并给胡家送去了。
  越是这种时候,越不能失了礼数。
  乡村里十年八年也不见得有什么大新闻可看,只好把那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添油加醋的反复咀嚼,以求这八卦能稍微慰藉一番他们那饥渴干枯的精神世界。
  这种流言也不必去管它,等一件更新鲜有趣的事儿发生了,这件事自然也就揭过去了。
  就连流言的对象,江、胡两家也是一样的。
  不过是一场露天野台子戏,所有人都在瞬间忘记了胡家四少爷的绮闻艳事。
  自《三寸金莲》被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的几个女孩子改编成了话剧,很快便被搬上舞台进行了演出,这时候话剧还是极其新鲜的一样事物,格外受那青年学生的追捧,再加上她们表演得着实不奈,小说的知名度又高,很容易便获得了成功,在学生中也算是有口皆碑,一时风靡各大高校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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