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十四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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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从那天后就没交还过钥匙,拎着热腾腾的食物,戴珊沫熟门熟路的开锁,进屋后才在餐桌放下手上东西,房子主人就一身清爽家居服,显然刚沐浴完,用毛巾擦拭半乾头发,踩着拖鞋走来。
  「好香。」懒懒地把头靠在戴珊沫肩膀上,曾杰浓黑的眉头皱着,却与情绪无关,只是习惯使然,让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好接近。
  早看惯曾杰这模样,戴珊沫完全没有肩上靠着凶神恶煞的自觉,反而笑了起来,张罗着让他吃早餐。
  「刚买的,这家豆浆很有名,我还排了队才买到。」
  「是吗?闻起来也只是普通的豆浆呀。」漫不经心地说,他把吸管放进嘴里,吸了几下,还是一样的风凉话,「以后不要浪费时间去排队,吃起来和路边摊没差多少。」
  「还嫌就不要喝呀。」她想抢回豆浆,被他轻易闪过,手上捏着包子就往沙发走。
  「我就喜欢吃路边摊,喝这个正好。」说着,曾杰直接喝了一大口,用行动证明自己没说谎。
  简直在耍人!戴珊沫气恼地举起沙发抱枕,扔掷的动作在看到他脸上无法遮掩的疲惫时,又停了下来,怎样都下不去手。
  对着她虚张声势的动作无赖一笑,曾杰咬着包子,伸手在沙发一拍,没有说话,戴珊沫却读懂了。
  抿起嘴,她有些憋屈,还是忍不住迈开脚步,一屁股在他身旁坐下。
  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?
  戴珊沫想了很久,最先回忆起的,竟是从前少年的他,站在大街口朝她伸手,问了句:「你要吗?」的场景。
  没有踌躇犹豫的馀地,只有行动与否的选项,清楚表明着,她不要便是错过,机会仅此而已。
  曾杰的问句,和他的行事作风雷同,就像根笔直的线条,即便转折,也没保留任何圆滑,只是蛮横的直角,找不到分毫缓衝,尖锐逼人。
  犹豫想像放在曾杰身上,只有浅浅的阴影,太过单薄无力,根本拦不住他。
  这样的人太过张扬,太过胡闹——才能让她为了追上他,必须学会奋不顾身,从单纯的想要,变成我要。
  三个月也无所谓。她要,当最接近刺蝟腹部的哪个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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