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[年代] 第260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但这种案子最怕的就是女方家长不配合。
  他们不起诉,不出庭,没有证人,公安怎么办?
  所以,齐征已经追到那女孩老家去了,去做那户人家的思想工作了。
  阎肇目前,则在静等,希望齐征能说服那个女孩,出庭作证。
  说完案子的事情,阎肇问:“晚上想吃啥,我给你们做。”
  陈美兰想吃啥,大热天的,她想吃凉粉,但不是豆粉,而是洋芋粉,还得是阎肇用手擀的那种,加上多多的醋才香,不过首都这地儿不流行吃洋芋粉,陈美兰也就只能是说说而已。
  阎肇一顿:“有个地方真有手擀粉,你要想吃,我现在就去开车带你去。”
  首都哪儿会有洋芋粉?
  不过阎肇一说具体的地儿,陈美兰发现应该还真有。
  现在,每个地级市在首都都有驻京办,所谓驻京办,都是一个菜馆,专做本地家常菜的,也是各地在首都的领导干部,以及生意人们聚会的地方。
  所有食材都是从本地带来的,厨子也是。
  天南海北,不论你是从哪儿来的,到了驻京办,肯定有你喜欢的那股味儿。
  但陈美兰想起孩子,又犹豫了:“算了吧,孩子们……”
  “打个电话回家,让他们上他爷爷家吃去。”阎肇说。
  陈美兰一想也是,大热天的,公公家是有人开火做饭的,难得她有什么想吃的,又不是缺钱缺时间,为啥不去。
  一个电话打回家,阎肇开车,得去驻京办吃洋芋粉了。
  据说驻京办的葫芦头也是一绝,馍也烙的好,正好都吃点儿,解个馋。
  驻京办离得不算太远,在新街口胡同。
  阎肇为啥知道的,其实挺巧,是因为那地儿离小黄色录像厅不远。
  他当时路过,看牌子上写着呢,陕省风味,手擀洋芋粉,葫芦头泡馍。
  当时他就想着,以后要陈美兰想吃老家风味,就带到那儿去。
  车到新街口,道子里没法停车,得找个停车场先把车停下。
  然后俩人走路进去。
  按理说首都这么大,人和人要不是在熟悉的地儿,根本不可能碰上的。
  但陈美兰眼睛没花,在巷口,她远远就看到小旺骑着小电驴,带着圆圆,俩人在往胡同里走。
  这胡同还兼带菜场功能,卖啥的都有。
  小旺戴了一顶大遮阳帽,给圆圆也戴了一顶,俩人还戴着小墨镜,小旺的是佐罗型的,一个黑圈儿,圆圆的则是坠个小草莓的红圈儿,两块钱的玩艺儿。
  这俩小坏蛋,这是又丢下小狼,俩人在外面乐呵吧。
  首都这么大,他俩骑个小电驴,一天逛得挺远,都逛到新街口了。
  “哎哎你看。”陈美兰当然得喊阎肇,让他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