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节(3 / 4)
我皱眉细思。
他对贵妃亏欠,无非落在是情分和皇后之位上。
“你是说羊川媚么?”我忙问。
“嗯。”
李昭点了点头,柔声道:“朕冷眼观察了多年,川媚这孩子出身清贵,品性纯良,同咱小风哥算是青梅竹马,你还记不记得凌霜那事?睦儿被挑唆得疯魔了,谁的话都不听,将那婢子私藏在羊府,最后还是川媚站出来,有条有理地指出那孽障的错处,咱儿子如同醍醐灌顶般,当即就醒悟了,还给川媚行了个礼呢,你细想想,这厚脸皮在从哪个女孩儿跟前这样服软过?从时候起,朕就特别留心这丫头,羊家本就是经史世家,她的学士智慧自不必说,更重要的是懂本分、知进退,心胸豁达,脾气也好,配睦儿最合适了。”
“确实不错,我有个主意。”
我点点头,笑道:“等睦儿回来后,让川媚也到咱们府里读书,两个孩子多多接触,培养一下感情,就好比咱俩。”
“咱俩怎么了?”
李昭坏笑着问。
“当年我给长公主当伴读的时候,可不就跟你在一块读书?”
我抿唇,垂眸羞涩一笑,学他小时候的口吃:“你、你敢说…小、小、小时候没偷偷喜欢我?”
“胡扯,明明是你喜欢朕,巴巴儿地给朕送香茶荷包,。”
李昭故意把耳朵凑过来,坏笑:“这就足以说明,某些人从小就不怀好心,专门勾.引朕。”
我眉一挑:“如果某些人不骚,我能勾引得动?”
“你还真是欠收拾。”
李昭做出凶狠状,蛇一般溜进被窝里,使劲儿挠我的痒痒肉,我被他弄得左摇右拧,闪躲不及,只能咬他来反击。
闹腾了一会儿,我俩又说了会子话,他去睡回笼觉,我则起来洗漱更衣。
因着要先去抚鸾司,我并未穿华服,挑了件松绿色缠枝花纹的罗衣,发髻上簪了金凤步摇,化了淡妆,带着秦嬷嬷和云雀等人出门了。
李昭放心不下我,特让胡马跟着侍奉,再三嘱咐,抚鸾司乃阴鸷地,且小张氏也不是什么值得费心思的人,略站站就离开,莫让晦气冲撞了。
……
*
马车摇曳在清晨的长安,车轮碾压过被冷雨洗刷过的青石地,发出吱呀呀的声响。
我懒懒地窝在软靠里,由着侍女捶腿。
轻推开车窗往外看,这会儿街面上有些冷清,夜市的小摊贩打着瞌睡,拾掇着没有卖完的旧衣裳和便宜首饰,花农拉着满车的鲜花,急匆匆地往各豪贵人户送去。
不远处有一家食肆,笼屉冒着纯白的雾,里头蒸着热腾腾的包子,店主正在煮馄饨,他往碗里舀了十来只,添了香油,端给街面乞讨的肥乞丐。
恍惚间,我仿佛回到了刚来长安的那个清晨。
我和李昭初见后便在酒楼发生了关系,次日清晨,我在早市摊上吃了碗馄饨,十几年过去,我还记得齿颊间那份独有的肉香,那是我谋算得偿的时刻,是我新生命开始的起点。
有时候我在想,张韵微和当年的如意真的太像了。
只可惜她的李璋不似我的李昭有魄力。
我的王爷最终拉了一把妍华,而她的王爷,任由她赤着足,从象姑馆一路狂奔回澄心观,最后连马车都不敢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
他对贵妃亏欠,无非落在是情分和皇后之位上。
“你是说羊川媚么?”我忙问。
“嗯。”
李昭点了点头,柔声道:“朕冷眼观察了多年,川媚这孩子出身清贵,品性纯良,同咱小风哥算是青梅竹马,你还记不记得凌霜那事?睦儿被挑唆得疯魔了,谁的话都不听,将那婢子私藏在羊府,最后还是川媚站出来,有条有理地指出那孽障的错处,咱儿子如同醍醐灌顶般,当即就醒悟了,还给川媚行了个礼呢,你细想想,这厚脸皮在从哪个女孩儿跟前这样服软过?从时候起,朕就特别留心这丫头,羊家本就是经史世家,她的学士智慧自不必说,更重要的是懂本分、知进退,心胸豁达,脾气也好,配睦儿最合适了。”
“确实不错,我有个主意。”
我点点头,笑道:“等睦儿回来后,让川媚也到咱们府里读书,两个孩子多多接触,培养一下感情,就好比咱俩。”
“咱俩怎么了?”
李昭坏笑着问。
“当年我给长公主当伴读的时候,可不就跟你在一块读书?”
我抿唇,垂眸羞涩一笑,学他小时候的口吃:“你、你敢说…小、小、小时候没偷偷喜欢我?”
“胡扯,明明是你喜欢朕,巴巴儿地给朕送香茶荷包,。”
李昭故意把耳朵凑过来,坏笑:“这就足以说明,某些人从小就不怀好心,专门勾.引朕。”
我眉一挑:“如果某些人不骚,我能勾引得动?”
“你还真是欠收拾。”
李昭做出凶狠状,蛇一般溜进被窝里,使劲儿挠我的痒痒肉,我被他弄得左摇右拧,闪躲不及,只能咬他来反击。
闹腾了一会儿,我俩又说了会子话,他去睡回笼觉,我则起来洗漱更衣。
因着要先去抚鸾司,我并未穿华服,挑了件松绿色缠枝花纹的罗衣,发髻上簪了金凤步摇,化了淡妆,带着秦嬷嬷和云雀等人出门了。
李昭放心不下我,特让胡马跟着侍奉,再三嘱咐,抚鸾司乃阴鸷地,且小张氏也不是什么值得费心思的人,略站站就离开,莫让晦气冲撞了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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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车摇曳在清晨的长安,车轮碾压过被冷雨洗刷过的青石地,发出吱呀呀的声响。
我懒懒地窝在软靠里,由着侍女捶腿。
轻推开车窗往外看,这会儿街面上有些冷清,夜市的小摊贩打着瞌睡,拾掇着没有卖完的旧衣裳和便宜首饰,花农拉着满车的鲜花,急匆匆地往各豪贵人户送去。
不远处有一家食肆,笼屉冒着纯白的雾,里头蒸着热腾腾的包子,店主正在煮馄饨,他往碗里舀了十来只,添了香油,端给街面乞讨的肥乞丐。
恍惚间,我仿佛回到了刚来长安的那个清晨。
我和李昭初见后便在酒楼发生了关系,次日清晨,我在早市摊上吃了碗馄饨,十几年过去,我还记得齿颊间那份独有的肉香,那是我谋算得偿的时刻,是我新生命开始的起点。
有时候我在想,张韵微和当年的如意真的太像了。
只可惜她的李璋不似我的李昭有魄力。
我的王爷最终拉了一把妍华,而她的王爷,任由她赤着足,从象姑馆一路狂奔回澄心观,最后连马车都不敢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