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2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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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也有点私心。她希望更多人看到她的事迹之后,也学会反抗,做出和她同样的选择,这样她就不会显得不一样了。
  她还问了一句,“那些人,真的会被判刑吗?”
  林楠肯定的告诉她,“会。刑期长短不一样,但是肯定会的。”
  黄敏一脸恍惚,“他们这真是在犯法啊。怎么敢犯法啊。”
  怎么敢?
  林楠只想说一句,无知者无畏。
  因为这案件基本上证据确凿,而且没有任何争议,所以很快就判决下来了。
  罪名都是非法拘禁。
  只不过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所以量刑并不重,最长的是黄敏的丈夫吕二狗,判了一年。吕二狗爹娘作为从犯,一个三个月,一个六个月。一直到判刑了,这一家三口还没搞清楚自己怎么就犯法了。
  另外还因为黄敏的婚姻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结的,所以判处婚姻关系不成立。
  整个青山县却在政府有组织的宣传下,知道他们到底怎么犯法了。
  因为苏青玉借此机会,将这个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宣传,并且逐条解析。
  比如把人关在家里,限制人出门,这就是属于非法拘禁。老吕家一家人就是因为这个犯罪了。
  另外,婚姻法中,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条例,换亲这种陋习中,只要一方不自愿,就违反了婚姻自由相关法律法规。
  相比较非法拘禁,这个换亲这一条倒是更加引人注目。
  因为青山可有不少家庭存在换亲关系。特别是这两年,逐渐多了起来。
  这是犯法的?
  镇上过来搞普法的年轻干事就解释道,如果是双方都看对眼了,自愿结婚是没问题的。可是如果一方不同意,那就不行。不管是男方不同意,还是女方不同意,这个婚就不能结。要不然就是违反婚姻自由了,是要受到处分的。这个婚哪怕结了,那也是不成立的。
  特被是禁止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。哪怕是自家亲儿子亲闺女,也不能限制他们的自由。要不然也是犯法的。
  一时间,原本准备换亲的人家倒是都停了下来。
  毕竟这风口浪尖的,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。
  特别是一些女娃子在知道案例中的黄某某的事迹之后,内心深处也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。
  思考自己是否真的愿意和家里人定好的那个男人结婚。
  这些普法工作不止实在村子里进行,学校里面也开始了。
  甚至苏青玉还要求,以后学校里面要多二十分钟的时间搞普法。用案例来帮助孩子知道哪些事儿是能干的,哪些事情是不能干的。
  孩子们学会了之后,不止能够树立正确的三观,还能够回去给家里人宣传。
  也是因为这样,学校里的孩子们也知道了原来以前村子里有些人结婚,其实是不对的。
  特别是李小叶。
  放假后,她背着小书包,回家里就和她妈嚷嚷着,“妈,咱不能换亲啦。换亲是犯法的,要被抓走。”
  李妈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妇女,最近也听说了这事儿呢,现在听到李小叶嚷嚷,吓坏了,“嚷嚷啥呢,生怕别人家不知道呢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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