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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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谢启明却没有要和他深入了解的意思,吃过饭就告辞。
  宋哲不是市区人,他住在市革委会那边的招待所,他看谢启明对他不甚热情,自觉不好意思再跟着去,只好跟林溪道别。
  分别以后,天色已经暗下来。
  谢启明领着林溪在附近溜达散步。
  这时候有戴红袖箍的大妈拿着手电筒四处出警,要去抓那些搞对象的青年男女。
  两个大妈尾随着他们,瞪着火眼金睛看个不住。
  在她们的眼睛里只要是过分漂亮的女孩子,就一定会搞对象,而且一定会和男人去那些偏僻的地方搂搂抱抱,伤风败俗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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