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8章 嫉火中烧(1 / 3)
凌诚告诉沈采萱等人,那个人并非是别人,正是沈采萱家的亲戚沈正樟。
一听这话,沈采薇立即炸毛了,又惊又怒的她忍不住插嘴道:“什么?沈正樟!怎么会是他?”
沈采萱也很诧异:“沈正樟来府城了,这事儿我知道。可他怎么会和田宝峥搅和到一起了呢?”
臭味相投的道理,沈采萱懂。
沈正樟和田宝峥都是不择手段的人间败类,老实说,这俩败类凑成对,勾结在一起祸害人,实属正常,沈采萱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。
沈采萱奇怪的是,沈正樟和田宝峥,这俩败类应当八竿子都打不着,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,他俩竟凑到一块儿了呢?
凌原熙道:“这个嘛,可就说来话长了。”
话说,田宝峥野心勃勃,田老太爷留下的遗产究竟如何分配,田家三房人还没商量出结果来呢,他便妄想接管遗产中的大部分产业,而接管产业,这无疑需要用到大量的人手。
田宝峥来的匆忙,统共就没带几个人回来,身边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用的。
为了解决人手问题,田宝峥便打着在青州开分号的幌子,四处招揽人手。
他这一招揽,就把沈正樟给引了过来。
原来,前些日子,沈家大房辗转来到了府城。
府城大,居不易。在府城没有恒产的他们,要想活下去,就得要设法谋生。
沈正樟能写会算,还有做账的经验,便想要找一份账房的差事。
账房涉及到大笔银钱,乃是相当重要的岗位。
一般情况下,商家在雇佣账房时,都会慎之又慎,为求稳妥,基本上只会雇佣知根知底的本地人。
沈家大房刚搬来府城没几天,而且他家在府城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,可以说毫无根基。
在这种背景下,沈正樟想要谋到一份账房的差事,几乎难于登天。
沈正樟屡屡碰壁,自视甚高的他终于认清了事实,明白自己在短时间内多半是做不成账房的。
于是乎,沈正樟决定退而求其次,试着寻找其他合适的差事。
然而,沈正樟很心酸的发现,除了码头扛活之外,他根本找不到其他的活计。
扛活是不可能扛活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扛活的。
沈正樟自诩是读书人,怎么可能和那些泥腿子混在一起,在烈日下流着汗水辛苦的扛活呢?
沈正樟想干的,人家不要他;人家要他的,沈正樟不想干。
结果可想而知,来府城好些天了,沈正樟始终没能谋到合适的差事,哪怕是一文钱,他都没能赚到手。
眼看着家里的那点儿积蓄就快见底了,沈正樟不急,沈正樟的家人急了,四处给他找活计。
沈正樟的家人之中,当属沈正樟的大妹沈采莹的头脑最为灵活。
沈采莹出门转了一圈,观察入微的她就发现府城人特别喜欢听说书,有事没事就爱扎堆,围着说书先生,听说书先生讲《白蛇传》。
自家大哥好歹读了十几年书,当账房先生不够格,当说书先生还不够格么?
沈采莹当即意识到,可以让沈正樟去学说书,学成之后,或是进茶楼、酒楼给人说书,或是自己支个摊儿说书,皆可。 ↑返回顶部↑
一听这话,沈采薇立即炸毛了,又惊又怒的她忍不住插嘴道:“什么?沈正樟!怎么会是他?”
沈采萱也很诧异:“沈正樟来府城了,这事儿我知道。可他怎么会和田宝峥搅和到一起了呢?”
臭味相投的道理,沈采萱懂。
沈正樟和田宝峥都是不择手段的人间败类,老实说,这俩败类凑成对,勾结在一起祸害人,实属正常,沈采萱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。
沈采萱奇怪的是,沈正樟和田宝峥,这俩败类应当八竿子都打不着,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,他俩竟凑到一块儿了呢?
凌原熙道:“这个嘛,可就说来话长了。”
话说,田宝峥野心勃勃,田老太爷留下的遗产究竟如何分配,田家三房人还没商量出结果来呢,他便妄想接管遗产中的大部分产业,而接管产业,这无疑需要用到大量的人手。
田宝峥来的匆忙,统共就没带几个人回来,身边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用的。
为了解决人手问题,田宝峥便打着在青州开分号的幌子,四处招揽人手。
他这一招揽,就把沈正樟给引了过来。
原来,前些日子,沈家大房辗转来到了府城。
府城大,居不易。在府城没有恒产的他们,要想活下去,就得要设法谋生。
沈正樟能写会算,还有做账的经验,便想要找一份账房的差事。
账房涉及到大笔银钱,乃是相当重要的岗位。
一般情况下,商家在雇佣账房时,都会慎之又慎,为求稳妥,基本上只会雇佣知根知底的本地人。
沈家大房刚搬来府城没几天,而且他家在府城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,可以说毫无根基。
在这种背景下,沈正樟想要谋到一份账房的差事,几乎难于登天。
沈正樟屡屡碰壁,自视甚高的他终于认清了事实,明白自己在短时间内多半是做不成账房的。
于是乎,沈正樟决定退而求其次,试着寻找其他合适的差事。
然而,沈正樟很心酸的发现,除了码头扛活之外,他根本找不到其他的活计。
扛活是不可能扛活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扛活的。
沈正樟自诩是读书人,怎么可能和那些泥腿子混在一起,在烈日下流着汗水辛苦的扛活呢?
沈正樟想干的,人家不要他;人家要他的,沈正樟不想干。
结果可想而知,来府城好些天了,沈正樟始终没能谋到合适的差事,哪怕是一文钱,他都没能赚到手。
眼看着家里的那点儿积蓄就快见底了,沈正樟不急,沈正樟的家人急了,四处给他找活计。
沈正樟的家人之中,当属沈正樟的大妹沈采莹的头脑最为灵活。
沈采莹出门转了一圈,观察入微的她就发现府城人特别喜欢听说书,有事没事就爱扎堆,围着说书先生,听说书先生讲《白蛇传》。
自家大哥好歹读了十几年书,当账房先生不够格,当说书先生还不够格么?
沈采莹当即意识到,可以让沈正樟去学说书,学成之后,或是进茶楼、酒楼给人说书,或是自己支个摊儿说书,皆可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