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起床洗了澡, 化好妆后, 林灯正准备下楼吃早餐,就听她的女佣橘阳敲了敲她的门说:“小姐,您快出来看看吧, 门口有位先生找您, 还带了好大一捧玫瑰花呢。”
  林灯本以为是萧凯,嘴角刚刚开始上扬, 忽然意识到不对。
  橘阳是认识萧凯的,平时都管他叫萧公子,可她刚才说的是“有位先生”。
  难道来的人不是萧凯?
  林灯从她房间的窗户往下一看, 果然,那个怀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的男人不是萧凯, 而是她的前夫姚启安!
  怎么会是他!
  “这人疯了吧!”林灯皱着眉,自言自语般地念叨了一句后,便赶忙打开房门, 快步走了出去。
  橘阳连忙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,在开门之前还顺手抄了根笤帚,以备不时之需。
  姚启安已经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了。想起刚才开门问他找谁的那个女佣, 姚启安心里觉得不大满意。这个佣人未免也太没有眼色了一点,竟然不知道请他进去等。街上人来人往的,他就这么在门口站着等着,好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似的,让姚启安不禁有些不好意思。
  不过这点小情绪,在见到林灯的那一刻便瞬间烟消云散了。
  他从前便知道林灯很美,只是没想到她褪去厚重的袄裙,穿上新式洋装的样子竟然会这么美。
  当然,在姚启安看来,林灯吸引他的绝不仅仅是她的美貌,还有她坚毅而独立的性格,善良柔软但又不失刚强的内心。
  只是林灯这脾气,着实算不上好。一看到他,她便横眉冷对的:“姚启安,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
  要是搁在以前,林灯用这副语气同他说话,姚启安肯定是要不高兴的。不过现在,他反倒觉得林灯叫他的名字,而不是姚先生,是一种和他亲近的表现。
  他含笑看着她,将手里的玫瑰花束送到她的面前:“小灯,我是来给你送花的。这是玫瑰,在西方,它是象征爱情的花朵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,所以我不能收。”林灯冷漠地看着他说:“我记得我和你说过了吧,我已经有男朋友了。”
  “只是男友而已……”姚启安话说到一半,朝左右看了看,“小灯,你先让我进来说话吧?街上人来人往的,不大方便。”
  “那你带着你的花回去就是了。”
  见林灯说着就要关门,姚启安忙道:“等一下!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!如果你今天不听我说的话,那我就明天再来。明天你若还是没空,我便后日再来找你。”
  要是搁在现代的话,林灯才不会理他。不过这个年代的确如此,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,一个年轻男人手捧玫瑰花站在一个年轻女子的家门口,还是会引人注目的,尤其是会引起邻居们的八卦之欲。
  若是他们看到姚启安天天来,还不知要怎么说,怎么想。
  想到姚启安也不算是个完全不讲道理的人,林灯错开身子,放了他进来,想着赶紧说完了事情就把他打发走。
  关上门后,林灯淡淡地道:“花你就放在玄关那里,一会儿带走吧。我是不会收的。”
  姚启安的脸色不大好看:“为什么?就因为你那个所谓的男朋友吗?”
  “对,你可以这么理解。”林灯说着,在沙发上坐了下来,冷淡地看着他:“说吧,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?”
  姚启安酝酿了一会儿,才鼓足勇气道:“林灯,你和那个男人分手吧!我愿意和你复婚。”
  早在从云青青那里搬出来之前,姚启安就想好了——他要和林灯复婚。
  他们两个是原配夫妻,还是青梅竹马,如果他们能复婚的话,不仅能够收获他们个人的幸福,双方家长也都会非常高兴的,那样一切就都完美了。
  林灯听了这话,只觉无比荒谬:“你有毛病吧?你不是都已经有云青青了吗?”
  “我已经从她那里搬出来了……”姚启安正欲向林灯详细解释,忽见一个英俊清矍的年轻男人推门而入,自然而宠溺地开口道:“灯灯,吃早餐了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