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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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之前还在想万一真的有孩子到底要不要留,现在感受到孩子的存在他却一点犹豫都没有了。他想留下这个孩子,即便男人生子简直像个怪物一样。
  萧煜能留给他的,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了。沈雁初摸了摸小腹,现在他还什么都感觉不到,但是一摸到小腹,他便觉得高兴。
  “哥哥没事。”沈雁初摸了摸萧焕的小脑袋,“不过咱们该找个地方留下来了。”
  “听初初哥哥的!”萧焕其实不太明白沈雁初的意思,他只是下意识觉得初初哥哥说的都对。只要他的初初哥哥觉得好,他都可以的。
  于是一大一小让店家把这里打扫干净他们再结账,结账之后便坐上马车离开了这里。他们一路走的并非正南,再加上走走停停,所以如今也只是刚到南北方交界的地方。
  第二日路过一处看起来环境不错的的小城的时候,沈雁初到商埠找人买下了一座小宅子。他也不知道市价多少,他现在急需一间房子,身上并不缺钱,便买了下来。
  小宅子离城中心稍远,占地面积不大,胜在装修干净简单,看起来很舒适。沈雁初考虑到他是个男人,若是有孕实在是太明显,所以故意挑了这间位置偏远的宅子。萧焕也很喜欢此处,尤其是小花园,和后宫的御花园完全不同,他很是喜欢。
  等买下来之后沈雁初便雇人过来打扫整理,他不敢留下人在此处,只能先雇人,等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。
  打扫好屋子的时候沈雁初本来打算让萧焕单独一间,然而小孩儿第一个晚上就抱着被子枕头,吓得满脸泪痕过来敲他的房门,于是小孩儿成功登堂入室,霸占了他的床。
  沈雁初躺在床上替萧焕掖好被子,然后自己再躺下。
  就这么开始了他的备孕之路。
  而远在京城的楚王府里,萧煜正坐在卧房里,他的手上赫然是一张……悬赏令。
  他的双眼微红,里面全都是红血丝,看起来有些骇人。他手中的悬赏令上边所画人像便是沈雁初,这张画像是他亲手所画,每一笔都能感受到对沈雁初的喜欢。
  那是他喜欢的人,是他标记过的坤君,是他生命的一部分。也是这个人,背叛了他,用他送的匕首偷袭他……甚至在最后推他入河。
  萧煜望着悬赏令,露出一个阴沉中却有几分温柔的诡谲笑容来。他的思归大概不知道,他其实是会游泳的,之前在荷花池一是麻痹肃王,让他们不敢欺负他时间过长,二是当时荷花池温度过低,他根本抵挡不住低温。
  无定河虽然水流湍急,但是水温却温暖许多,所以他还能挣扎到被人救上来。
  现在……他认清了他的思归的真面目,不过没关系,他还是那样喜欢他的思归,他会把他的思归抓回来,老老实实的锁在床上,没有他的允许甚至不能离开房间,只能每天期盼着他的到来。
  他是那么的……喜欢思归。
  突然间,萧煜的房门被直接撞开,谢饮歌大步从外边走进来,脸色铁青。走到萧煜面前直接给了他一巴掌。
  顿时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响起,萧煜白皙的脸上露出一道红色的掌印。
  “我当初支持你,是要你当上皇帝之后能让天下太平起来,百姓安居乐业,国泰民安,河清海晏!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!为了一个男人你什么都不做了吗?当不上皇帝,你有何权力散发全国悬赏令!大梁如此之大,你若是想找到他,首先要当上皇帝!”谢饮歌一字一句铿锵有力,像是冰雹一样几乎要把萧煜的心都砸烂,不过也成功的把萧煜打醒。
  当上……皇帝吗?
  “好……先当上皇帝……再去找他……”萧煜的声音沙哑的可怕,他的眼睛变得更红,仿佛浴火而来。
  谢饮歌当天一直就在楚王府没有回去。萧煜的悬赏令留在了他的卧房里,再也没有拿出来。
  第90章 三年后
  最近沈雁初感觉越来越嗜睡,每天只想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窝里摸小肚子。
  萧焕被他安排着去了当地的私塾, 毕竟在此之前是由太傅教导, 萧焕的学识还算不错,直接去私塾也能跟得上, 甚至有的秀才也不如他见识多。
  距离离开京城已经过去了近四个月,这四个月里甚是平静, 沈雁初没有听说任何的和他、和萧焕有关的消息。倒是京城的消息不断传过来, 肃王造反的事情被彻查清楚,吴王楚王护驾有功, 谢饮歌和贺衍也被升职。如今朝堂上渐渐成了吴王楚王分庭抗礼。
  原著里是沈雁初一直在帮助吴王才让吴王坚持那么长时间, 如今萧煜提前得到了贺衍的师父的支持, 吴王还不成气候, 相信很快天下会是萧煜的天下。
  不过这都与他无关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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