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节(2 / 4)
虎妞娘笑着进门,脚下匆匆,进门就道,“采萱,今天村口那边得了个好消息。我一听到就赶紧过来找你了。”
秦肃凛跟着她进门,“什么好事,还劳烦你特意跑一趟?”
虎妞娘从善如流,再者她也憋不住,或者说是她有些着急,“一大早我就听说了,谭公子的棚子,今天收兔子了。”
闻言,张采萱先是惊讶,随即了然。
这两年粮食少,那一次猪发疫病之后,时不时就有各个村子的猪莫名其妙就死了的消息,光是欢喜镇就是这样,外头的情形应该也有许多,所以,猪肉是不多的。还有些大户人家已经不吃猪肉了。
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大户人家,荤菜吃得最多都是猪肉,如今猪肉少了。好多人家自然是不习惯的。
兔子肉虽不多,但偶尔打个牙祭还是可以的。谭归来都来了,带些兔子回去卖,似乎也挺正常。他本就是个很会做生意的人。
看得出来虎妞娘很兴奋,自顾自继续道,“今年年景不好,我打算卖几只,谭公子的价格可公道了。你们家那么多,最好也卖些。只要是成年兔子不是那种太瘦的,三十斤粮食一只呢。”
这价钱和欢喜镇上差不多,不过谭归这个没有风险,确实算是公道的。
“你们商量一下,我还得去找虎妞,这个丫头她这个时辰大概还没起,我让她卖几只,胡彻那边也松快些……”边说,人已经摆摆手,示意不必送,起身往外走了。
秦肃凛也没送,等她出了院子,才问道,“采萱 ,你觉得如何?”
家中的兔子如今都是陈满树夫妻在照看,张采萱并不费什么心,只是在兔子刚刚生下来时指点大丫一番。大丫也照顾过好多刚生下来的兔子了,如今已熟练,可以说一点都不要她操心了。
张采萱沉吟了下,“卖,留下三四只品相好的种兔,其他的全部卖了。”
秦肃凛有些惊讶,“你就舍得?”
“有什么舍不得的?”张采萱笑了,“我养着它们 ,可不是养来看的。”
本就是养来改善自家日子的,如今谭归愿意收,又不用去镇上怕被人打劫,当然要卖。
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卖兔子太多,粮食拿回来之后惹人惦记。
见他如此,秦肃凛起身,“那我帮你捉了卖掉。”
他这一去就是半天,中间有进来看她两次。到了午后该做饭的时辰,他才得空回来,“全部卖了,五十六只。不过我只搬回来几百斤粮食,剩下的一千多斤,我跟那边的伙计说了,等以后再说。方便的时候再搬回来。”
张采萱秒懂。
如今的粮□□贵,要是知道他们家一家人就有一两千斤,村里的那些人只怕真会惦记上,这可不妙,还是别拿回来最好。
事情就这么定下。她自然是没异议的。
村里养兔子的人家不多,张采萱家和抱琴家算是最多的,再有就是虎妞娘了,虎妞那边只有几只。这一次搬粮食回来最多的,还是抱琴和虎妞娘,各家都搬了几百斤回来。他们和张采萱不同,没那么信任谭归,这粮食始终是放在自家才算安心,如谭归这种几年都看不到一回的人,要是借他几百斤粮食,根本不熟悉的人,总归是不放心。要是他不来了,那些粮食找谁要?
对于养兔子这件事,村里的许多人并不是不想,只是舍不得买种兔的那一百斤粮食。
不是十斤,那可是一百斤。
十斤粮食,咬牙就拿出来了,青山村大部分人家都可以,但是一百斤就太不现实了,好多人家一年口粮呢。
所以,这一次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几家卖兔子,顶得上普通年景一两年的收成了。
谁知道,那小小的兔子就那么值钱呢。
与其说是兔子值钱,不如说是都城那边的人不差钱,想明白这些的人,越发察觉到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。
秦肃凛在卖完兔子的翌日早上,或者说是当天夜里,独自一人架着马车离开了青山村。 ↑返回顶部↑
秦肃凛跟着她进门,“什么好事,还劳烦你特意跑一趟?”
虎妞娘从善如流,再者她也憋不住,或者说是她有些着急,“一大早我就听说了,谭公子的棚子,今天收兔子了。”
闻言,张采萱先是惊讶,随即了然。
这两年粮食少,那一次猪发疫病之后,时不时就有各个村子的猪莫名其妙就死了的消息,光是欢喜镇就是这样,外头的情形应该也有许多,所以,猪肉是不多的。还有些大户人家已经不吃猪肉了。
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大户人家,荤菜吃得最多都是猪肉,如今猪肉少了。好多人家自然是不习惯的。
兔子肉虽不多,但偶尔打个牙祭还是可以的。谭归来都来了,带些兔子回去卖,似乎也挺正常。他本就是个很会做生意的人。
看得出来虎妞娘很兴奋,自顾自继续道,“今年年景不好,我打算卖几只,谭公子的价格可公道了。你们家那么多,最好也卖些。只要是成年兔子不是那种太瘦的,三十斤粮食一只呢。”
这价钱和欢喜镇上差不多,不过谭归这个没有风险,确实算是公道的。
“你们商量一下,我还得去找虎妞,这个丫头她这个时辰大概还没起,我让她卖几只,胡彻那边也松快些……”边说,人已经摆摆手,示意不必送,起身往外走了。
秦肃凛也没送,等她出了院子,才问道,“采萱 ,你觉得如何?”
家中的兔子如今都是陈满树夫妻在照看,张采萱并不费什么心,只是在兔子刚刚生下来时指点大丫一番。大丫也照顾过好多刚生下来的兔子了,如今已熟练,可以说一点都不要她操心了。
张采萱沉吟了下,“卖,留下三四只品相好的种兔,其他的全部卖了。”
秦肃凛有些惊讶,“你就舍得?”
“有什么舍不得的?”张采萱笑了,“我养着它们 ,可不是养来看的。”
本就是养来改善自家日子的,如今谭归愿意收,又不用去镇上怕被人打劫,当然要卖。
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卖兔子太多,粮食拿回来之后惹人惦记。
见他如此,秦肃凛起身,“那我帮你捉了卖掉。”
他这一去就是半天,中间有进来看她两次。到了午后该做饭的时辰,他才得空回来,“全部卖了,五十六只。不过我只搬回来几百斤粮食,剩下的一千多斤,我跟那边的伙计说了,等以后再说。方便的时候再搬回来。”
张采萱秒懂。
如今的粮□□贵,要是知道他们家一家人就有一两千斤,村里的那些人只怕真会惦记上,这可不妙,还是别拿回来最好。
事情就这么定下。她自然是没异议的。
村里养兔子的人家不多,张采萱家和抱琴家算是最多的,再有就是虎妞娘了,虎妞那边只有几只。这一次搬粮食回来最多的,还是抱琴和虎妞娘,各家都搬了几百斤回来。他们和张采萱不同,没那么信任谭归,这粮食始终是放在自家才算安心,如谭归这种几年都看不到一回的人,要是借他几百斤粮食,根本不熟悉的人,总归是不放心。要是他不来了,那些粮食找谁要?
对于养兔子这件事,村里的许多人并不是不想,只是舍不得买种兔的那一百斤粮食。
不是十斤,那可是一百斤。
十斤粮食,咬牙就拿出来了,青山村大部分人家都可以,但是一百斤就太不现实了,好多人家一年口粮呢。
所以,这一次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几家卖兔子,顶得上普通年景一两年的收成了。
谁知道,那小小的兔子就那么值钱呢。
与其说是兔子值钱,不如说是都城那边的人不差钱,想明白这些的人,越发察觉到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。
秦肃凛在卖完兔子的翌日早上,或者说是当天夜里,独自一人架着马车离开了青山村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