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73)(3 / 4)
他自顾自埋头啃着冰激凌,动作虽然不算粗鲁,但也着实谈不上多优雅,更不像什么养尊处优的小王子,和他哥哥林瑜完全不同。
而且这人还傻乎乎的,又贪吃又好骗,就算偶尔生气也能很快被哄好,但有时候又有点小聪明,简直是阳奉阴违的一把好手。
盛铭风很努力地试图在心里挑刺一番,可是挑完刺之后再一看,青年挺翘的鼻尖微微耸动,眼角眉梢都是满足的笑意,白里透红的脸颊就像一颗多汁的水蜜桃还是该死的可爱。
甚至,手已经再次不自觉地朝那人的脸伸了过去。
风哥你干嘛?青年凉凉的嗓音忽然在耳边响起,打断了他脑中奇奇怪怪四处滋长的念头。
于是盛铭风登时就尴尬地收回了手,但视线却依旧不舍得从林渐西带着点笑意的面上移开。
砰,砰,砰
心口跳得很快。
那一刻,他好像忽然就明白,为什么期待了那么久的苹果掉下来之后,忽然就不想要了。
不是苹果不够好,而是他心里,早已经住进了另一颗水蜜桃。
暖风吹过,花香袭人,气氛黏腻,盛铭风张了张口,忽然就想说点什么,而就在这时候,一阵刺耳的铃声突然响了。
林渐西把蛋筒最后的部分吞进肚子,掏出手机一看,立刻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。
是路闻风烘焙店的店长,郑宇凡。
风哥我先接个电话哦。他乖乖地向盛铭风报备了一声,却没急着接,反而拿着手机越走越远,朝园子深处走去。
接个电话怎么还神神秘秘的?
金发青年没说话,却忍不住狐疑地眯了眯眼,盯着青年瘦削的背影沉下了眸光。
而林渐西在离开盛铭风的听力范围之后便按下了接听键,几乎是在接通的那一秒,男人带着喜悦的嗓音就立刻传了出来。
渐西,谢天谢地你还愿意接我电话!
郑宇凡简直是喜极而泣,两手托着手机像是捧着什么宝贝似的,很急切地询问道:这段时间你到底去哪儿了?你知不知道,老板找你已经找疯了,燕城都被他翻了个底朝天!
然而林渐西却没回答他的问题,只是语气淡淡地回道:郑哥,我现在过得很好,让他不要来找我,也不要试图打扰我的生活了。
嗯?这话说得着实有些重,于是郑店长眉头一皱,当下就决定当一回理中客和事佬了。
渐西啊,我知道老板之前对你有些忽视,也确实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,可是他现在真的知道错了,以后也都会改的。
人总是这样的,容易感动却也擅长遗忘,不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,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。
郑宇凡显然已经忘记了当初对路闻风三心二意行径的愤慨和不满,忘记了对林渐西默默付出的感动,只看到眼下路闻风心痛欲裂喝酒喝得昏天黑地。
曾经意气风发的温润青年如今十分颓唐,情绪发作起来比当初喜欢林瑜的时候还要过分,简直是不要命的程度,连医嘱都不听。
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,他理所当然地,心软了,甚至忍不住就对林渐西生出了一点埋怨。
之前不是那么喜欢吗?怎么现在就能狠下心来,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人那么难过?
是人总会犯错的,他都为你要死要活了,你为什么还不能原谅他呢?
渐西,你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。郑宇凡看了眼醉得迷迷糊糊嘴里还在喊着小西的青年,叹了口气:至少,至少跟他把话说清楚,再怎么样也不能说消失就消失啊。
闻言,林渐西眼底不禁划过一丝嘲讽:我们之间早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而且从前的那些事,相信郑店长应该也还记得。 ↑返回顶部↑
而且这人还傻乎乎的,又贪吃又好骗,就算偶尔生气也能很快被哄好,但有时候又有点小聪明,简直是阳奉阴违的一把好手。
盛铭风很努力地试图在心里挑刺一番,可是挑完刺之后再一看,青年挺翘的鼻尖微微耸动,眼角眉梢都是满足的笑意,白里透红的脸颊就像一颗多汁的水蜜桃还是该死的可爱。
甚至,手已经再次不自觉地朝那人的脸伸了过去。
风哥你干嘛?青年凉凉的嗓音忽然在耳边响起,打断了他脑中奇奇怪怪四处滋长的念头。
于是盛铭风登时就尴尬地收回了手,但视线却依旧不舍得从林渐西带着点笑意的面上移开。
砰,砰,砰
心口跳得很快。
那一刻,他好像忽然就明白,为什么期待了那么久的苹果掉下来之后,忽然就不想要了。
不是苹果不够好,而是他心里,早已经住进了另一颗水蜜桃。
暖风吹过,花香袭人,气氛黏腻,盛铭风张了张口,忽然就想说点什么,而就在这时候,一阵刺耳的铃声突然响了。
林渐西把蛋筒最后的部分吞进肚子,掏出手机一看,立刻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。
是路闻风烘焙店的店长,郑宇凡。
风哥我先接个电话哦。他乖乖地向盛铭风报备了一声,却没急着接,反而拿着手机越走越远,朝园子深处走去。
接个电话怎么还神神秘秘的?
金发青年没说话,却忍不住狐疑地眯了眯眼,盯着青年瘦削的背影沉下了眸光。
而林渐西在离开盛铭风的听力范围之后便按下了接听键,几乎是在接通的那一秒,男人带着喜悦的嗓音就立刻传了出来。
渐西,谢天谢地你还愿意接我电话!
郑宇凡简直是喜极而泣,两手托着手机像是捧着什么宝贝似的,很急切地询问道:这段时间你到底去哪儿了?你知不知道,老板找你已经找疯了,燕城都被他翻了个底朝天!
然而林渐西却没回答他的问题,只是语气淡淡地回道:郑哥,我现在过得很好,让他不要来找我,也不要试图打扰我的生活了。
嗯?这话说得着实有些重,于是郑店长眉头一皱,当下就决定当一回理中客和事佬了。
渐西啊,我知道老板之前对你有些忽视,也确实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,可是他现在真的知道错了,以后也都会改的。
人总是这样的,容易感动却也擅长遗忘,不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,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。
郑宇凡显然已经忘记了当初对路闻风三心二意行径的愤慨和不满,忘记了对林渐西默默付出的感动,只看到眼下路闻风心痛欲裂喝酒喝得昏天黑地。
曾经意气风发的温润青年如今十分颓唐,情绪发作起来比当初喜欢林瑜的时候还要过分,简直是不要命的程度,连医嘱都不听。
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,他理所当然地,心软了,甚至忍不住就对林渐西生出了一点埋怨。
之前不是那么喜欢吗?怎么现在就能狠下心来,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人那么难过?
是人总会犯错的,他都为你要死要活了,你为什么还不能原谅他呢?
渐西,你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。郑宇凡看了眼醉得迷迷糊糊嘴里还在喊着小西的青年,叹了口气:至少,至少跟他把话说清楚,再怎么样也不能说消失就消失啊。
闻言,林渐西眼底不禁划过一丝嘲讽:我们之间早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而且从前的那些事,相信郑店长应该也还记得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