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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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你们说的什么啊,”
  “关于徐若雅的分析贴,”
  “在哪呢?”
  “咱们清大校园网,置顶的那个帖子,”
  她们的声音并不算小,夏凉也听到了,拿出小笔打开校园网,图书馆是有网络的,有条件的都会把自己的小笔带来,方便随意查阅资料用。
  没条件的可以手机联网,上上校内网,看看论坛贴吧什么的!
  进入论坛区,愕然就在首页置顶的位置挂着一个大红帖——关于最火的恩爱帖,楼主有几句话,不吐不快!
  楼主也看得出他们的感情很好,也希望能找个这样的男票,拥有一份这样的感情,氮素,如果大家知道他们的感情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,这样的感情还值得赞美吗?
  楼下立马有人问:为什么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,这里面还有第三者插足么?不会吧,听说他们从高一时就在一起了。
  楼主立马解惑道:跟第三者有关,但是他们两人中间的第三者,不过是未遂状态。
  不过,只是未遂就被整的很惨,真要成功撬了墙脚,不知还有没有命活!
  上大图,愕然就是孙若雅的靓照!
  想来这个人大家都知道吧,之前的视频和照片让大家饱了眼福吧,也让那些曾经被孙若雅欺负的女生们出了一口恶气,发这个贴不是为孙某某抱不平,也不是给她洗白,只是想从法律的角度问一问,这样的曝图行为真的合法吗?
  一楼跟帖:楼主是来蹭红贴的,鉴定完毕。
  二楼:楼主是三圣母,鉴定完毕。
  三楼:楼主是忘了吃药,鉴定完毕。
  ……
  楼主继续发帖,楼主昨天去医院就医,偶遇割腕自杀的孙某某。
  发了张孙若雅自残后被送进医院的照片,还是九宫图。
  楼主不是圣母,匿名发帖就是因为不想蹭贴,跟红,只是想发表一下感慨而已。
  先前楼主看到孙某某的那些照片,也觉得大快人心,毕竟她确实仗着家世欺负了不少女生,抢了她们的男朋友,确实罪有应得。
  但楼主在看到她自杀被送进医院的一幕后,突然觉得网络暴力好可怕,它可以轻易地抹去一个人的生命。
  虽然孙若雅也的确是自作自受,自作孽不可活,可用这种手段报复她的人,又是什么善良之人?
  她难道就不知道这样的做法,会把一个女孩逼死么?
  洋洋洒洒一大篇,最后点睛之笔写到,我劝有的人做事别做太绝了,须知天理昭昭,报应不爽,今天你发别人的照,明天许就有人发你的照,点到为止,给人家女孩留条活路吧!
  望好自为之——
  下面有人回:听你这口气好像知道是谁发的,曝出来也让咱们听听。
  楼主秒回:我知道,但我不能说,她家势力大,我怕被报复。
  二楼:比孙家的势力还大?
  楼主:那是肯定的,不然孙怎么能栽在她手上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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