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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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,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,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。
  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,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,在学校里不能练习。所以在家里的时候,裴向雀忙于唱歌,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。
  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,认为一点也不好听,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,也只能拯救一点点。
  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,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,从未点过这一首。
  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。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,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,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。
  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,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,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,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。
  可就是这样,陆郁才不能做。
  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,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,他问:“陆叔叔,后天晚上有时间吗?我会,会,会在好多人面前唱歌,你要来看吗?”
  他还是紧张的。上一回冲动地上台唱歌,是因为被嫉妒冲昏了脑子,一鼓作气,想要陆叔叔承认自己更好就上去了。可是这次不同,他要唱给那么多熟悉的人,还身负重任,是送别会的最后一个节目。
  裴向雀并不上台,而是在后面,他看不到观众,即使陆郁来了,他也瞧不见,可是只要裴向雀只有在那么多观众里有一个陆叔叔,就会有无尽的勇气和力量。
  因为陆叔叔是他的好运气。
  陆郁一怔,他翻了翻手机里存着的日程表,片刻之后才回答,“那天晚上恰好有事要忙。”
  他的声音里有细微的歉意,似乎和真的一样,“不能去那里给你加油了。”
  裴向雀有点沮丧,蔫头蔫脑的。他最近贪心极了,什么事都想要陆叔叔参与进来,而陆郁很忙,无法达成他的心愿。
  不过这也没有关系,裴向雀心想,陆叔叔是最重要的。
  他兴奋地提出意见,“我,我会让静媛录下来,要是,听不清楚的,话,我可以再,再为陆叔叔唱!唱多少遍都好。”
  裴向雀问:“那,陆叔叔喜欢吗?”
  陆郁半阖着眼,指腹摸着他后颈处柔软的部分,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,代表着对方完全的信任和依赖。而陆郁就像是在安抚一只顺从的小动物,“会,会喜欢的。”
  他不会喜欢。
  大概,永远也不会。
  到了举办送别会那天的夜晚,天气很好,夜空中缀满了点点繁星。活动是在外面办的,除了舞台上聚集的灯光,其余的地方都没点灯。
  下面坐了许多人,大多是高三高二的学生,还有来参加的学生家长。而无论那些学生以后会怎样,此时还是些未成年的孩子,带着对同学天真的信任,充满着对未来的向往。
  这时候送别会已经举行了一半,舞台正中央站着陆静媛,她穿着漂亮的小礼服,化着妆,倒有些成熟的模样。
  陆郁停下车,顺着偏僻的小路走到会场。他是孤身一人来的,连李程光都只知道他有事情出门,而不知道原因。他看了一眼四周,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站过去。
  周围都很热闹,只有这一块地方冷清,和旁边格格不入,像是另一个世界。
  原先他今晚就没什么特别的事情,即使有,为了裴向雀,什么也可以推得掉,他只是不想来罢了。
  可到了傍晚时分,夕阳敛尽了余晖,天幕黑黑沉沉,外头亮起了灯光。陆郁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,忽然想起了那晚裴向雀的期待又崇敬的脸,他是那样喜欢自己,人生每一件快乐的事情都希望有自己参加,让自己也高兴起来。
  他的欲望在裴向雀的笑容面前溃不成军。
  陆郁几乎都没有思考,就直接开车过来了。
  这一处太过偏僻,不是看节目或者交流的好地方,除了陆郁之外,几乎没有一个人。没过一会,又来了一个男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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