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嫁邪神后我靠刑法修仙 第13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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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石妖坐起身,擦了一下嘴角的血渍:“怎么回事?咒决怎么失效了?”
  有小妖提醒说:“石头哥,你好像念错了。故意杀人罪,情节严重的不仅有死刑和无期牢狱刑罚,还有一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牢狱刑罚。”
  狼妖吐槽:“妈个巴子的,情节严重的杀人,居然还有十年以下?谁敢杀我亲朋,我头不给他拧下来,难解心头之恨。”
  凌熠带着众师弟结出剑阵。
  数十把剑腾空,整齐划一在空中挽了个剑花,而后朝着狼妖他们齐刷刷刺过来。
  剑阵罡烈,导致四周石块嗡嗡作响,碎成粉尘。
  有小妖大喝一声:“不好!这是仙宗的灭妖剑阵!”
  仙宗的灭妖剑阵罡烈至极,开弓既无回头路。
  要么妖魔死无全尸化为脓血,要么自己遭到反噬,金丹受损。
  谢溪一时激动将小漂亮.乌琨原地抱起来,余光瞥见仙宗剑阵,又立刻将他丢下,由于动作幅度急且快,险些将乌琨丢出台阶。
  乌琨:“……”
  言乌乌一脸不可置信:“……”
  ——她居然还没死!还活着!
  谢溪冲着群妖方向提醒一声:“石头!第二百四十九条!”
  仙宗弟子一脸鄙夷的打量着那群不堪一击的妖魔,都以为他们要在顷刻间被利剑刺穿妖丹,化为脓血。
  石妖受到谢溪提醒,忽然醍醐灌顶,身材高大的石妖站起身,挡在了所有妖魔前面。
  他吸收着周围的石块,把自己的身体堆积成数丈高,变为一个强壮的石巨人!
  他紧锁着眉头,垂头紧闭双眼,开始双手结印。
  意识高度集中下,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九条在脑子里蹦出来。
  谢溪让他们背的那四十条,都是《刑法》中“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”的内容,其中第二百四十九条,是“煽动民族仇恨,民族歧视罪”。
  早在他抄写背诵这条咒法时,因为不解,特别询问过谢溪老师。
  谢老师如此回答众魔:“你们是魔族,到了凡间,必定是人人喊杀,人人辱骂。若是仙宗之人辱魔、打魔,不分青红皂白肆意杀魔,这就是在煽动种族之间的仇恨!”
  他们魔族是一个冷门种族,在没伤天害理的情况下,凭什么被人看不起?
  他们明明很乖巧了,连老大这种金丹仙宗修士都忍着没吃,凭什么被人看不起?
  他们压根就没害过人,仙宗的人凭什么要如此辱骂、打杀他们!
  石妖此刻恍然大悟,思绪立时就变得清醒起来,也不再紧张。
  空了半片的脑子,也突然变得无比清醒。
  他指尖的法印愈发完整,空气因为力量急速流动,带起一阵风,吹得他一头褐发四散而飞。
  石妖嘴唇嚅动,一字一句,高亢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。
  那声音,仿佛是从山洞内每一块石头里迸发而出的——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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